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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後,榮民榮眷均須參加保險。無職業之榮民含領有義士證人員及榮民遺眷家戶代表以下簡稱榮保人員之保費,全由輔導會補助。其眷屬之保費,輔導會補助百分之七十,本人自繳百分之三十。投保方式如下:

一、榮保人員:持有榮民證、義士證或榮民遺眷家戶證及國民身分證並備妥上述證件影印本各乙份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洽辦投保,領取有"榮"字註記之健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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