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現行醫療補助分為「保險費」、「部分負擔自付額」及「健保不給付費用(醫療必須)」三部分,分述如下:
一、「保險費」:『無職榮民』全額補助(含遺眷家戶代表,每人每月1,249元),其『無職眷屬』補助70%(每人每月874元,僅需自繳30%,每人每月375元)。
二、「部分負擔自付額」:『無職榮民』不分在榮民或非榮民醫療體系皆全額補助,『有職榮民』限榮民體系內就醫,依退伍時官階別按一定比率補助。
三、「健保不給付(醫療必須)」:『無職榮民』於榮民醫療體系就醫補助,包含掛號費、健保二人病房差額、就養榮民伙食費差額,及藥衛材(退輔會核准項目)等費用;『有職榮民』及『無職榮民』於榮民醫療體系之掛號費皆免繳,如附表。
補助類別 | 無職榮民 | 有職榮民 |
---|---|---|
僅限健保第六款第一目之被保險人 | 健保第一類至三類被保險人 | |
掛號費 | 免繳 | 免繳 |
伙食費(差額) | 限就養榮民 | 按全民健康保險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無特殊補助。 |
健保二人病房費 | 免收(限榮民總醫院) | 按全民健康保險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無特殊補助。 |
藥衛材費用 | 但健保不給付項目且為醫療、預防及保健所必需經輔導會核准者。 | 按全民健康保險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無特殊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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